01 鱼我所欲也-中考语文复习“决胜古诗文”专题讲义(学生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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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呈现】
鱼我所欲也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
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
)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()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
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(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
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
xiàng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
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【诵读点拨】
鱼我所欲也
鱼,我/所欲/也;熊掌,亦//所欲/也。二者/不可/得兼,舍////者也。生,亦//所欲/
义,亦///也。二者/不可/得兼,舍//取义/也。生///所欲,所欲/有甚于/生者,/不为/
/也;死///所恶,所恶/有甚于死/者,故//有所/不辟也。如使/人之所欲/莫甚于/生,则/凡可以/
生者/何不用也?使/人之所恶/莫甚于/死者,则/凡可以/辟患者/何不为/也?由是则//而有不用/也,由是
/可以辟患//不为也。是/所欲/有甚//者,所恶/甚于//。非/独贤者//是心/也,人/皆有
之,贤者//勿丧/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//生,弗得//死。呼//而与之,行道/之人/弗受;蹴//而与之,乞人/
/也。万钟//不辩/礼义//受之,万钟///何加焉!为/宫室/美、妻妾/之奉、所识/穷乏者//与?
//身死//不受,今//宫室//为之;乡////不受,今///之奉/为之;乡//身死//
不受,今//所识/穷乏者/得我//为之:是/亦不可以/已乎?此之谓/失其本心。
【作家作品孟子(约前 372-前 289 年),名轲,字子舆,邹国(今山东邹城东南)人。战国时期思想家、政
治家、教育家,是孔子之后的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与孔子并称“孔孟”。孟子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
“民贵君轻”主张,认为“人性本善”,被后人尊为“亚圣”。
《孟子》是记载孟子及其弟了言行的部书,与《论语》《大学》《中庸》合称“四书”,同为儒家经典
【译文】鱼,是我所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我宁愿放弃鱼而选
取熊掌。生命,是我所需要的;道义,也是我所需要的。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舍弃
生命而去求得“道义”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
事。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,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
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
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
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想要的
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
仅贤人有这种心,人人都有,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一碗饭,一碗菜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它就会饿死。如果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,饥饿的
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
受了它,那么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感激?以前
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,现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,
却为了妻妾侍奉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,为了认激自己接受
了它。这种做法道不应该停止吗?这就做丧失了人所有的(恶)本性。
句析
1.鱼,我所欲也;熊掌,我所欲也。不可得,舍鱼而取熊掌开篇设喻,将“鱼”和“熊
掌”比作“生”和“义”,生动地说明了对待生和义的区别。
2. 生,义,所欲取义类比“舍
义”的观点,点明“义”的价值高于生命。
3. 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不为苟得也;死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患有所不正面
论证,人们把“义”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,所以不能苟且偷生,宁愿赴死也不原行不义。
4. 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凡可以者何不为也
反面论证,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,指出如果人只是贪生怕死,那就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。
5. 万钟则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何加焉!宫室、妻妾之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死而不
受,今为为之;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为之;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
为之不可以乎?此之失其本心。
从反面举例论证,有的人“不辩礼义”,贪求“万钟”财产,恰恰是丧失“本心”的表现。
【文言现
一、通假
1患有所不辟:“避”,躲避。
2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“得”“,恩惠,这里指感激
3、万钟则礼义而受之中“”,“辨”,辨别。
4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“与”,”,语气词
5死而不受””,”,前,前。
、一词多
⑴ 尔而与之 (而,表修饰
由是生而有不用也 (而,表转折
于:
所欲有甚于于:比 )
⑵ 万钟于何加焉于:对)
⑴ 乡死而不受(为:介词,表原因,为了)
今为宫室为之(前为,介词,为了 后为,动词,做、接受)
凡可以者何不为也 (为:动词,做)
⑴ 二者不可得(得到、得,动词
识穷乏者得我与(得:通”,感激动词
词类活用
动词
识穷乏者得我与 。得,恩惠,这感激思。
动词作名
由是生而有不用也。生,可以得生存的手段。
四、
1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
能够用来 今义能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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